《劳动合同签订、变更、解除、终止与续订法律风险防范策略》(1天)

2021-12-29 旗胜管理员 733
开课日期:
时间待定
授课地点:
全国
培训对象:
HR管理者、中小企业高层、法务。
学习费用:
15000-20000元/天,差旅费另外按实报销、收取。
在线报名

【课程背景】

2008年至今随着《劳动合同法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《社会保险法》《职业病防治法》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《工伤保险条例》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《企业民主管理规定》《劳动争议司法解释(三)》《劳动争议司法解释()》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》等法律法规的陆续出台或修正,全国各地的劳动争议案件此起披伏,持续稳中有涨;当中大部分的案件均以用人单位败诉告终。可以说,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法律风险无处不在,“传统、粗放、随便”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正接受着法律的挑战和考验!广大用人单位很有必要尽快了解相关政策法律法规,掌握防范用工风险和化解劳动争议的技能技巧,以迅速杜绝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及败诉的概率!

 

【课程大纲】

一、劳动合同签订

1.哪些劳动者,用人单位应该与其签订劳动合同?

2.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如何区别,能否把劳动关系转化为劳务关系?

3.用人单位自行拟定劳动合同文本是否有效?劳动合同未经劳动部门备案是否有效?

4.什么时间签订劳动合同最适宜?

5.劳动者借故拖延或拒绝签订劳动合同,用人单位如何应对?

6.应否与属于职业经理人的法人代表签订劳动合同?

 

二、劳动合同的变更

1.企业单方调整岗位,员工往往可被迫解除合同并索赔经济补偿,如何预防?

2.调岗时没有书面确认,员工到新岗位工作3个月后能否要求恢复到原岗位?

3.调整工作岗位后,可以调整薪资标准吗?

4.可否“三期内”女职工进行调岗、调薪

5.同中约定多个工作地点,以方便日后调整,是否成立?

6.用人单位收购其他组织时,如何与被接收的员工签订、变更劳动合同?

7.《劳动合同变更通知书》、《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》应如何设计?

 

三、劳动合同的解除

1.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,在尚未用工期间,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,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?

2.能否与“三期妇女等处于特殊保护期间的员工”协商解除,如何规避风险?

3.员工提交辞职信后的30天后,企业批准其离职,可能有风险,如何化解?

4.末位淘汰制是否合法,如何操作?

5.“组织架构调整,无合适岗位安排”为由解雇员工,可能有风险,如何化解?

6.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》如果表述不当,往往成为劳动者打赢官司的有力证据,企业该如何书写,才避免案件败诉而承担法律责任?

7.怎样理解“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”?

8.如何在《惩罚条例》中描述“一般违纪”、“较重违纪”及“严重违纪”?

9.怎样理解“严重失职,营私舞弊,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”?

10.劳动者不辞而别、无故旷工,却主张被企业口头解雇,往往得到仲裁机构的支持,企业该如何做,才避免案件败诉?

 

四、劳动合同的终止与续订

1.劳动合同到期后,经常出现该终止的忘记办理终止手续,该续签的忘记办理续签手续,其引发的风险非常大;那么企业该如何规避风险?

2.用人单位决定不续订劳动合同,是否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?

3.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再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,是否构成违法解除?

4.续签劳动合同的程序应如何设计?

5.员工提出新的续订条件时(如要求加薪)如何处理?

6.特殊保护期(三期女职工、医疗期)内,劳动合同期限届满,能否终止劳动合同,如何操作?

7.劳动合同期满,用人单继续留用劳动者,但未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,是否也需支付两倍工资?

8.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,用人单位能否单方终止不续订?

9.患病医疗期、哺乳期等特殊保护期导致满10年工龄的,是否应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?


网上咨询/报名表


(如有问题,请联系,020-85293615,汉老师:18702028866)  报名参加2021-12-29 12:00开始,在全国举办的《劳动合同签订、变更、解除、终止与续订法律风险防范策略》(1天)